爵爷只要在自导的电影中不出镜,电影的观感就能有所提升。况且这次他的技法相比之前的作品也更加娴熟,所以这部在许多人看来是“效仿之作”的电影中,我还是感受到了他本人内心中对于故乡和童年生活真诚的爱恋之情。以小孩的视角去展开叙事,无疑是最能把握住观众心理的,但布拉纳好像在执行层面出了点差错,因为他想通过宗教这一层面去展现出夹杂于其中的母爱,亲情和爱情,但“宗教”这个引子却又被提及的不明显,所以才导致于整部电影看下来就是个感情记事簿,没有啥可以值得单独拎出来的情感迸发点。所以尽管我对于本片的观感很喜欢,但还是认为它在某些地方理应值得做得更好。 小男主有时候给我的感觉也太像“乔乔”罗曼·格里芬·戴维斯了。
Be good. Behave yourself. 好熟悉。如果不是过不好,谁愿意背井离乡呢……配乐好棒,黑白好怀旧,爱!The sea is wide, and I can’t swim over.
Kenneth Branagh有一个金子般的童年,父慈母爱,学习好还有漂亮女孩子喜欢
导演说这是部“半自传体”,他以阿莫多瓦的《痛苦与荣耀》举例阐释了这种书写:虚构自传(auto fiction),在作品中明显涉及了一些创作者自身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件,但在保持这种由剧作、表演和布景等等构建起来的“真实可信”基础上,创作者仍进行了极有成效、富有活力和韵律的艺术加工处理,以确保进行个体叙事的影像所必需的日常真实感。或许因为北爱尔兰问题距离我们现在或在我们国家所得到的信息过于少因此在看的时候有很多迷惑,只看到虽有暴乱但故意以孩童眼光淡化这一事件,存住家庭的美好,最终欢闹的街道人去楼空,留下老奶奶独守故乡。故乡是游子无论何时都要装进行囊随身携带的底味,片中的buddy是导演童年的化身,年近半百的导演在疫情封锁期间回首往事。对近景镜头进行精雕细琢,大量对称构图和横向运镜、景深镜头使用。
1960年代末,动荡时期,从一个贝尔法斯特长大的男孩的角度讲述的童年故事。
6.gogogo,早点搬家不就没事了,当然可能那小男孩的小女朋友就没法了,最后的告别还算好结局,爷爷死了,就就奶奶一个人在那儿
男人的乡愁永远如此平庸,不舍得过去,不敢面对未来,最后还是女人决定要离开,女人说don't look back。但总的来说,很平庸的电影。
彩色到黑白的过度很好;开头展现冲突时环绕升格后一声爆炸进入现实。
能润就不错了,还纠结那么多有的没的,好凡尔赛哦
有选择本身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不知道为啥这句话会冒出来。
饰演小男孩的裘德修与饰演父亲的杰米多南两个人的对手戏拍的异常感人,黑白影像反而显得更加隽永,非常讲究的美术和摄影,配乐也恰到好处。不抱任何期望,却发现更多的感动和惊喜。
女主长的像朱丽娅罗伯茨。人很少一辈子生活在某个固定的街角,多多少少要搬个一两次家,对于一个小男孩来说,最重要的教育是勇气,无论是《双虎屠龙》也好,《正午》也好,这些小男孩在电影院观看的电影都在教会他人有时候需要迈出勇敢的一步,其实没必要做成灰白的,开头彩色的不挺好看的么
故乡是血地。//但我没明白弄成黑白片的必要性?
不知道说啥,这节奏感不咋地,也毫无诗意。不过我觉得肯定有一大堆因为黑白就给高分的
最终全家迁往伦敦,临行妈妈准备了一小束花,爸爸陪同,送给小姑娘。感人的点。
小男主角可爱又幽默,染上黑白色也不能和罗马相比,太过匠气
中国人肯定很难共情和理解一个北爱尔兰家庭为了挣更多钱从贝尔法斯特搬到伦敦的纠结和艰难,这距离差不多只是相当于从青岛到北京的距离。何况那里还充满了暴力、宗教名义下的冲突、债务和各种不安定,对中国人来说,巴不得早早拍屁股走人。
一个在老家的家。两兄弟,有一个大很多的哥哥,妈妈养大的,爸爸在伦敦上班,每2周回一次。故事只在这条街上,每天放学可以去爷爷奶奶家,每天上学会路过倾心的第二名女同学家,这条街被天主教徒骚扰。
父亲角色最后歌舞本来很有魅力很有趣,结果逐渐开始毫不掩饰对口型放bgm,太失望了
乱糟糟一片,虚情假意不知所云。快进看的,浪费了宝贵的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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