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和加菲前女友的《爱乐之城》对比,我可能会更喜欢这一部一点点,当然总的是差不多的。
轻易就能妥协
一部关于音乐剧作家的音乐剧。LMM导演的第一部电影,一个充满才华的作曲家的陨落。不知道JON是不是LMM的偶像,即便不是,LMM对他也是穿越时空的惺惺相惜。电影中JON的创作过程,那些灵感迸发、自我怀疑、充满热情、坚毅自信……或许都是LMM曾经的亲身体验。不同的是LMM现今大放异彩,而JON却在看到自己成功前半天突然离世。天才惋惜天才,情感上何止充沛,直接溢出。加菲难得有这样的表现机会,表演也是可圈可点,相信在颁奖季会有很强的竞争力。有几首歌挺不错,有让观众跟着一起律动的能力。
Fear or Love…
剧情一般,演员长相一般,歌曲也不好听,等了2个小时,一直在等一首抓耳的歌,结果也没等到,不知道为啥这么高的分。
其中辛酸,也许身为创作者更感同身受吧,想起自己三十岁前焦虑到离职去写自己的作品,以及现在,废了三年心血的作品还在漫漫无期的打磨中,早已明白了要不停地写下去写下去,已经开始了下一部和再下一部的构思,但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像曾经一样孤注一掷,必须向现实妥协养活自己。tick tick boom,就是创作者的那份对流逝时间的恐惧和燃尽自身追求一刻灿烂的创作热情吧。
在三十岁之前几个月看这部电影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加菲尔德演得还是挺用力的,可总觉得他还是《血战钢锯岭》中的样子,没法跳脱成音乐人。另外对原型人物Jon也没啥了解,不知他好在哪里,影片中的歌曲,说实话,没有一首好听的,都比较一般吧,难以让人感到共鸣。
唱给女友的那段击中了泪点,推荐给了做音乐编剧和音乐人朋友,身边也不乏这样有趣又有才华的灵魂,都值得好好珍惜,现实世界里因为这些看似不太现实的人的存在才会丰富和精彩。
因为是真实故事加一星,而且我还真的看过吉屋出售的音乐剧。整体是音乐剧形式的演出。
传主乔纳森在他那部传世之作《吉屋出租》首演前日去世,他的良师、一代音乐剧巨擘桑德海姆近日也与世长辞,由此本片算是双重祭奠。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作为一个Rent粉+LMM粉,得到的却是双重失望。虽然电影有个不错的结构,将《倒数时刻》的表演现场与乔纳森的现实生活交织穿插,宛如他本人以上帝视角审视自己的创作心路、注解自己短暂的一生,但段落融合性不强,跳进跳出反而出戏,高潮缺席又令累积的小情绪溃散一地。
看完最大的遗憾就是已经过了29岁可以唱里面那首 30/90 的时候,这段唱段过于迷人。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LMM给音乐剧的情书。他真的很爱选择“时不我待型”天才啊,乔纳森和汉密尔顿某种意义上是同一类人物,在有限的时间里无休无止地奔跑,仿佛要在死神扣下发令枪前灼烧生命力。前半段是拖延症患者的ddl前倒数记录,影片充斥着焦虑、饥渴、躁动,看得我这个拖延症晚期患者快要跟着屏幕里一起焦虑爆炸了😂 最好的朋友告诉他“我也得了艾滋病,时间不等人的感受我最清楚”,那一刻真是浓烈情感炸弹,tick tick直到这时才“boom!!”加菲我总是串戏天使在美国😂看过rent来看发现了很多创作灵感,停电、蜡烛、合租屋、LGBTQ、艾滋病……遗憾片子没拍到写rent时。看预演会我都跟着兴奋起来,音乐剧就是最伟大的!电影唯一的问题是分不清哪些歌是出自乔纳森原作,哪些是LMM之手,还是希望他老玩票回来后继续写音乐剧啊!
低于预期,可能豆瓣人均百老汇百事通吧,一部以音乐剧为题材的电影如果旁人觉得不好听或者有壁,就已经会掉分了,我比较俗,爱乐之城马戏之王我都看了三遍以上,这部最戳我的反而是larson30岁即将到来却自觉一事无成的焦虑,同样接近30却一事无成的我看的很有代入感,加菲的表演也十分精彩,让影片不至于太看/听不下去
才华横溢的乔纳森·拉森蜗居在纽约一个小公寓里写音乐,在1983年到1990年之间,他一直在创作一部叫《傲慢》的音乐剧。
观影时不会因拍摄制作不满意而出戏,还能从中收获好些惊喜,这种情况于我而言是“可望不可求”的,而最近看的电影最满足我这方面需求的一部非《倒数时刻》莫属了:1.以脱口秀的形式当旁白展开叙事还挺少见;2.很喜欢“公寓大楼”的歌舞段落,让我找到当初看《爱乐之城》的奇妙感觉,而后加菲自弹自唱《Why》也让我联想到石头姐唱《Audition (The Fools Who Dream)》的情节,不过音乐的悦耳度与故事的代入感于我还是不及《爱乐之城》;3.影片 55:10 男女朋友吵架与舞台表演歌曲来回跳切的剪辑方式挺让我眼前一亮,而后 90:24 Jon追溯他与同志好友的回忆也采用类似的剪辑手法;4.没能在电影院观影有点遗憾;5.《身在高地》《蜜熊的音乐奇旅》《倒数时刻》《魔法满屋》,给2021年新晋“劳模哥”林-曼努尔·米兰达点个赞!希望此片明年奥斯卡奖能有所收获!
johnny wants to hide
①再过八周我将满三十,比保罗在跟约翰列侬写最后一首歌时还要老,我父母三十岁已有两孩子与稳定的工作。
这么点破事拖了两小时,歌挺好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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